解放长春,我地下工作者打入医院保护设备,还
时间:2020-12-28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第六十军起义后,我第一兵团参谋长解方同志即进入长春市内,在我独立第九师二团团长周黎、政委向军等同志陪同下,同敌新编第七军有关人员接触,进行谈判。新编第七军虽是蒋介石的嫡系,但广大官兵早已厌倦内战,因而,谈判较为顺利。按双方协定的条件,新编第七军于1948年10月19日全部放下武器。当日下午4时,全部受降工作结束。6时许,我一兵团副政委唐天际同志即抵达长春。他一面组织指挥对郑洞国兵团部的包围和谈判工作,一面着手筹划对长春市的军事管制以及同地方同志商讨如何从敌人手中接收等事宜。实际上,我以唐天际、朱光、邹大鹏等同志为领导的长春军事管制委员会即已正式展开工作。我吉林省委,长春特别市市委及政府各部门,均为搞好新解放的长春工作做好了人事安排和准备好了各项接收工作。
当时的长春,由于国民党杀民养军政策造成的恶果,百业俱废。商业性的活动已经不复存在,市内公共交通车辆均已停止运行,所有的工厂全部停工,最繁华的街道也很少有人来往。长春,成了一座名符其实的死城,遍地疮痍,满目凄凉。国民党军构筑的明碉暗堡和障碍设施遍布街头。大街小巷,饿殍比比皆是。那些高大雄伟的建筑物,也仿佛失去了以往的光泽,灰溜溜地矗立着,像是在倾诉着凄惨的经历。这座刚刚从人间地狱里解脱出来的城市,哪里还有祖国北方名城的绚丽姿态!
我一兵团入城部队,在入城前都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教育。学习了总政颁发的城市八大守则和东北军区司令部、政治部颁发的约法八章。进入长春的部队,军容整肃,纪律严明,秋毫不犯,恪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深受人民群众的赞誉。
当我军开进长春市内时,大街小巷,万众欢腾,许多人热泪盈眶,长期隐藏在内心的辛酸苦辣一下子都涌泻出来。人们愤怒地撕下了国民党政权搜刮民脂民膏、血腥镇压人民的布告,并把它踩在脚下。有些老年人和妇女,拉着我军战士苦诉衷肠,揭露敌人残暴统治的罪行。我入城部队,在市内并未停留多久,各师除留1个营看管和搬运些接收的军用物资以外,其余部队,全部撤出城外。
我兵团司、政机关进城后,第一件事即按东北局批示,由一兵团,长春市委及独立第十一师的领导,组成长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事管制委员会于10月21日,正式开始工作。第一件事是连夜组织给市民发放救济粮,同时决定收容流窜在市内的国民贵军散兵游勇和收缴零散枪支。并在举行第一次会议之后,立即以第一兵团的名义,发出安民告示——《告长春人民书》。
《告长春人民书》表达了我军对长春人民遭受的苦难,寄以深切的同情和致以由衷的慰问。对国民党在长春施行的暴政,表示强烈谴责。其次,宣传了我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各个战场上取得的伟大胜利,指出蒋介石政权必亡,人民解放事业必胜的光辉前景。最后。着重讲述了我军宗旨及我党政策,并表示愿同长春市的父老兄弟姐妹们,共同建设长春,把遭受国民党严重破坏的长春市迅速恢复起来,并建设得更好。
10月21日晚12时,陈正人政委受东北局委托来到长春。唐天际副政委派樊科长派车去车站迎接。与陈正人同志同来长春的,还有谢甫三、朱光等同志。
翌日,于伪满中央银行大楼召开第二次军管会议。由唐天际同志作了关于军管会组成工作的报告。并宣布由唐天际任军管会主任,朱光、邹大鹏为副主任。下设卫戍司令部、政治部(由独十一师兼)、市政办事处、公安局、统一接收保管委员会、秘书处、解放官兵招待处等职能部门。接着,讨论了军事管制条例和草拟的布告、通报,明确了军管会各成员的职责分工。最后,陈正人同志传达了东北局的指示;一、东北局希望长春市的接收和恢复工作迅速展开,要把各项工作做好,要为全国解放大城市提供接收工作的经验。二、军管工作应从开始起,即着手准备为不久即将成立的市政府、打好移交手续的基础。三、长春市的武器弹药由兵团机关接收处理,被服应多用于俘虏,以减轻公家一大批开支。其它物资,各部队、机关,只有责看管,无权处理。陈正人同志还补充了个人意见:一、除武器弹药外,军用交通工具、军事器材等,交给军队处理。三、所有财产,产权属省的、市的,分别由省、市接收,属中央的,电请中央机关接收。会上,还结合讨论东北局的指示,对如何迅速恢复长春市的秩序和搞好接收工作进行了研究。
同日,长春特别市政府宣告成立,与军事管制委员合署办公。由邹大鹏同志任市长。
在接收工作尚未正式开始之前,我党在长春市内的地下工作者们,也都积极地活动起来。这些同志,几乎遍布长春市各机关部门和单位。以往他们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开展工作的。如今,终于到了这些同志出头露面、大显身手的时日了。他们在各个角落组织了大量可靠群众,在纷乱中保护国家财产和文件档案,看管和监视坏人,防止坏人逃跑和乘机进行破坏,积极做好准备配合我军、政接收人员的接收工作。
——我在国民党长春市警察局内部工作的田平、吴守忠、韩文增、工作永等同志,10月19日,即在警察局内张贴了布告,并率领他们平日在敌警察局内联络交友的30余人,佩戴印有长春市公安总局印章的红袖标,封锁了全部档案、枪支弹药、车辆以及所有的办公室;监视了原国民党警察局长袁家佩、副局长李贺民以及代理局长张翁石等人的行动,并且,还组织人到朝阳、宽城子、南关等各区的警察局进行了接收。同时,他们还组织电业局、电信局的职工群众保护设备,使国家财产免遭损失和破坏。由于这些同志的工作做得很细、很及时,所以,使我派往任公安局副局长的薛焰,带领李从模、赵鼎、候诺青等同志于10月21日顺利地接收了市公安局。
——我在铁路系统的地下工作者,如刘承训等同志,率领职工50余人,保护国家财产。使铁路器材仓库、铁路工厂、22台机车和若干台车辆安然无损。在电务段的我地下工作人员王宝儒同志,坚持保护机器设备,使60台机器设备完好无损。在铁路医院的刘永升同志,全力保住了医院不遭破坏。长春车站在助理站长、我地下工作人员刘贤修同志的看管下,始终井然有序,直到长春市解放。10月23日,我吉林铁路局派人顺利地将长春铁路系统接收下来。
——长大医院,是长春市较大的一座医院。我地下工作者刘亚光同志打入敌骑兵二旅第一团当了医官后,便利用合法身份长期进出于长大医院。他在纷乱中不但保护了医院的全部设备和医疗器械,并将保存在该医院的杨靖宇将军及其他三位烈士的头颅,也精心维护妥善保全下来。
长春市由于人口减少,闲置房产颇多。我地下工作者黄勉之同志,完整地保管了房地产局的全部帐薄表册,为我接收和以后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当时的长春,工业不多,有些轻工业厂家,重工业很少。我打入敌生产管理局的地下工作者丛占林同志,在该局所辖的10个工厂中,每厂都安排了3-5人进行护厂。保证了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也为接收提供了方便。
可以想象这些遍及各个角落、长期战斗在敌人心脏的勇士们,在他们渴望已久的胜利即将到来的时候,心情是何等地喜悦与兴奋!仅仅在几天前,这些同志还冒着很可能看不到这即将到来的伟大胜利的危险,忘我地战斗在自己的岗位上。我们应该学习这些同志为党、为革命的一片赤诚,向他们致以崇高敬礼的。
10月22日,我长春市卫戍司令部发表第1号布告,宣布卫戍司令部正式成立。唐天际为司令员兼政委,王效明为副司令员,宋景华为副政委,同时宣布六项规定:一,从即日起正式宣布军事戒严,戒严期间,没有长春市军管会颁发的通行证件,一律不准通行,以确保革命秩序。二,禁止任何机关部队和任何人无故鸣枪,有必要鸣枪时,先报告本部许可并通告后,方可施行,违者拘捕,以军法论处。三,凡国民党军设置之地雷区及我军控制之军事要地,禁止任何人行往,一切往来人员,应在各大小街道上行走,以保安全。四,凡本军一切部队机关团体人员,必须依本部防空警报实施防空。在警报预告时间,即禁止通行,以免混乱。五,凡残留在市内的国民党军官兵及特务土匪等,要自动报告,交出武器。对执迷不悟、继续作恶者,本市人民得随时报告与逮捕,送本部或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六,对任何抢掠、杀人放火、造谣惑众等反革命行为,以军法从事。
刚刚解放了的长春,由于各治理机构组织较为健全,建议军队进驻,总的说,治安情况尚好,社会秩序也恢复较快。因此,卫戍司令部又于10月22日相继发布第二号布告。宣布自10月23日起,上午8时至下午4时解除戒严,准予市内自由通行。在此时间外,仍为戒严时间。
同一天,军事管制委员会也发布了第2号布告。其内容大致为:一、凡流散在本市的国民党军官兵,限即日起到解放官兵招待所报到,以便集中招待。若匿藏不报,滋意流窜,一经查获,定予严惩。二、凡蒋匪特务机关、国民党党部、宪兵警察等一切政治组织,业已解散。其组织成员必须立即宣告脱离其组织,不得再行活动。并须自动向本市公安机关报告。如继续活动,危害治安,一经查处,依法治罪。三、凡散布在本市民间之武器弹药及军用文件,希全体市民藏有者交出,知情者报告,散失在外者搜集,送交本市卫戍机关或公安机关。有功者奖励,如隐藏不交或知而不报者,以私藏军火论罪。四、本市在非戒严时间内,准许一切市民自由通行,并照常营业。为便于交通与维护公益起见,准予将街道两旁及十字路口国民党军设置之土木结构的工事(如地堡、碉堡短墙外壕及鹿砦铁丝网等)一律拆毁与扫除。五、本市所有建筑物(如房屋、电线杆、道旁树木等)不得任意破坏,违者严重惩罚。
解放官兵招待处,于10月22日成立。其下属各招待所,从即日起开始接待已到登记处登记了的国民党军流散官兵。解放官兵招待处执行的任务,就是具体体现我军对放下武器的国民党官兵,所采取的一视同仁的态度和宽大、优待政策。被收容在招待所内之将、校、尉各级军官及士兵,均分别根据我军供给标准供给食宿。使他们数日来惶惶不安的心情稳定下来。原国民党军新编第七军军部副官处、军需处、军法处、军鞋处等处长,及其所属的部下、眷属等,均被安置于原来的住处。他们的孩子,每天还能得到半斤细粮。那些徬徨街头及流散各地之国民党官兵,一经登记,立即得到我军的食宿供应。于是,他们奔走相告,纷纷向招待处报到登记。仅第二招待所在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即有430人率其眷属前来登记。其中包括将级军官1名,校级33名,尉级24名。国民党长春团管区少将司令李树桂闻讯后也从朋友家出来,携其全家及其副官前来登记报到。
与此同时,我接收了国民党军联勤总司令部所属之四十一医院、二三二医院以及新编第七军军直及各师的野战医院等共11所,其中共有国民党军伤病员1 800余人,均得到了与我军伤病员同等的伙食待遇和治疗条件。这些人未被我解放前,每天只能喝上一点稀饭和拣来的白菜根熬的汤。新编三十八师士兵马瑞文说:"我们早就希望你们进来,好吃饱肚子。"
总的看,我军对长春特别市的各项接管工作做得较为顺利。在开头的一两天,即做到诸事并举,百废俱兴。市内社会秩序逐渐好转。当然,也不是没有缺陷和漏洞。例如,此时已经察觉,由于我接管人员的疏于严检,戒严控制不填密,竟使国民党在长春的两大特务头子——军统局北满站站长项迺光和袁晓轩钻了空子,化装逃脱了,这是我军接管长春工作的一个失误。
长春在开始逐渐复甦了:10月23日,《长春新报》复刊。是日,电报、邮政也全部开通。也自这一天起,工厂陆续开工,如火柴厂,23日当天即生产了4箱火柴。10月25日,公共汽车开始运行售票,10月28日全市自来水修复……
10月27日,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唐天际同志提出四项议程:检查一周来的军管工作,研究下一步主要应抓住哪些,讨论军管工作将如何向长春特别市政府移交,总结工作经验。
会议认为,军管会在短短的一周期间,做了大量的工作。无论是在接收、治安、秩序管理以及城市恢复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摆在面前的问题依然不少,工作还很艰巨,有些事情并非一下子就能解决。会议还提出了若干虽已着手解决,但又未及处理妥善的问题。如:暗藏的敌人还在活动,在接收工作上,有时因步调不一致,也发生过小的争执,因而,有些工作进展较缓慢,当时长春人口10余万,有尸体35 000具,采取以工代赈办法,掩埋了13 500具,尚有24 000具未及掩埋,准备了救济粮600万斤,从10月21日开始发放,从24日开始代售,现只发到各区400万斤,估计到达居民手中者,能占2/ 3,市内电话已通,市外尚未沟通;已经恢复生产的工厂,只是火柴厂、卷烟厂、造纸厂等以及一些加工工业;商业尚未恢复,预计28日开市,但还面临着统一商品价格和商界提出请政府给予保障的问题;大特务头子项迺光、袁晓轩等人尚未查获,逮捕了17个可疑人,收缴了17部电台,其中有5部是密台,还有一批散兵游勇、军警宪特流窜街头或匿居市内,或与流氓上匪相结合,乞食行窃,扰乱治安,造谣惑众,甚至放火、抢劫、袭击岗哨、抢劫汽车,更有甚者,在此期间,曾发生过两起谋杀戏领导干部的事件,一次是对邹大鹏,一次是对那某某,均被我破获,暗藏的敌人仍在活动。
针对上述情况,会议决定了如下工作内容:一、拨经费东北流通券5 000万元,作为印刷传单、标语、领袖像等宣传之用。二、将从解放区运来的1车皮豆油,发给市民作为救济。三、尽快地搞好接收工作,以便腾出精力,对付暗藏的敌人。四、提高警惕,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五、除10月26日已发布的第3号布告,勒令流窜的散兵游勇限于28日到军管会报到登记外,再登报下达一个通令。六、所有进城采购物品的单位,限于28日到军管会秘书处登记,否则以不合法论,押送出境。七、由市府负责成立采购委员会,下发购买证,无证不准购买,指定的禁品也不准买卖。八、定于10月29日上午,召开市政府科长以上、公安局分局长以上以及军区后勤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接交工作。
自10月26日军事管制委员会的第3号布告发布后,截至28日,又有600余流散的警察、谍报分子到有关机关报到。同时,收缴枪支300余支,子弹数十万发。
长春特别市解放的第8天,各中学已纷纷复课,19所小学开学。惨遭国民党蹂躏的教育事业开始复苏。我人民政府专拨粮食救济各校的教职员工以及原来的公费生。10月28日,商店相继开业。长春解放8天来,市面初见繁荣景象。被国民党统治时期摧残倒闭的工商业,被人民政府大力扶植起来。在投放贷款东北流通券5亿元的同时,确定对新解放的长春市的工商业,免征税收3个月。
10月31日,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召开结束"军管"工作的会议。会上唐天际同志对10天来的军管工作做了总结。他说,本月16日,开始组成长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筹备工作从10日就开始了。如草拟和讨论军管会的组织条例,准备救济粮,起草布告及准备通行证等等。但接收和保管办法,却没来得及仔细研究和写个具体决定。因为六十军起义了,忙于做欢迎他们的工作。接着,就是争取迅速进城。所以,有些问题,准备得还不是那么充分。
1948年11月1日,长春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第4号通告称:"长春解放后,在此军管期间,经我党政军民全体努力,革命秩序业已确立,市政建设日趋恢复。本军事管制委员会,奉命宣告结束。本会全部职权,于本日(11月1日)移交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政府。"至此,长春特别市解放后的10天军事管制工作。完成了历史使命。
1948年12月1日,我东北野战军司令部,于《长春新报》公布长春战役战果:
"长春围城及六十军起义与新编第七军投诚,敌军共丧失兵力95 855人。分别统计如下:
(一)、围城战果:自6月19日至10月16日,我共收容投诚敌官兵19 612名。携来武器计有:六O炮10门,重机枪2挺,轻机枪38挺,冲锋枪8支,步马枪1 257支。另在历次外围战斗中,共计歼敌4 328名,合共歼敌23 940名。
(二)、六十军起义:解义参加我军官兵共计26 000余名,配属武器计有:各种炮290门,其中榴弹炮4门,山炮4门,自动炮2门,战防炮1门,火箭炮4门,步兵炮14门,迫击炮70门,六O炮187门。另有重机枪共24挺,轻机枪690挺,冲锋1077支,战防枪14支,步马枪6 508支,短枪144支,讯号枪32支,枪榴筒142具,汽车 27辆,子弹960 979发,炮弹5 498发。
(三)、新编第七军投诚战果:(甲)投诚部队番号,包括第一兵团司令部、新编第七军军部及新编三十八终暂编五十六师,暂编六十一师,军直属之骑兵团、汽车营等;地方部队番号,包括吉林保安旅,一骑兵保安旅第一旅,第二旅,长春警备司令部,吉林师管区,松北五省流亡政府等单位。(乙)投诚人数,计正规军官兵32 000余名,地方军官兵7 926名,合共47 426名。(丙)缴出武器计有:各种炮331门,其中榴弹炮8门,山炮9门,战防炮28门,平射炮24门,火箭炮14门,迫击炮61门,六O炮187门。另缴:重机枪146挺,轻机枪845挺,冲锋枪1 205支,战防枪21支,步马枪13 435支,短枪170支,讯号枪9支,枪榴筒18具,掷弹筒25具,电台11部,无线电话55架,电话总机41架,单机240架,电线150公里,飞机1架,装甲车2辆,汽车419辆,大车49辆,子弹4 519 278发,手榴弹12 848个,炮弹8150发。其它仓库物资等全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