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黑龙江省鹤岗市1.28大案 真凶的确定,已经毫无
时间:2021-09-03 来源:新闻网 人浏览 -
先是闫自忠,后是何局长和吕副局长,都来审讯室,审阅啊交待材料。十几分钟后,省厅、市局、分局的领导和南山分局的警员分剩车辆驱向市汽校,摄像人员携带了器械。市汽校背后是一大片荒地,覆盖着积雪,只有一组高压线塔由此通过。案犯交待的马葫芦在围墙外数米处,井盖上是雪,高出地面的井壁上没有存雪,远远望去还很显眼,普查时无人注意这里。未打开井盖时,先摄了像。井里黑洞洞的,下去人,就发现了尸体。
至此,“1.28”大案真凶的确定,是毫无疑义的了。所有在场的人都透过一口气。他们赢了。这位叫房义贵的出租车司机静静地躺在雪地上,尸体毫无腐烂。他唇上蓄鬍、眉重、双眼紧闭而嘴巴张开,还保持着剧痛时的表情。一枪由他右耳轮上部击入,留下瘀血;一枪由左耳前部击中,留下内卷的圆弹孔,这一枪穿贯右眼球,在眼皮上留下紫黑色伤痕。他唯一的亲属是他的老母,公安局不忍心让她亲自认尸,请了和他熟悉的两位司机来辨认,两个人都点了头。议论中,侦察员们都认为最悲惨的不是房义贵,而是他的母亲,他没有留下子嗣,白发人送了黑发人。他母亲的余生将像一段漫长的黑暗的矿洞,毫不光亮和希冀。
接着,一批人又奔向工农区57委。车子停在文化路东侧,警员们下车后向马路对面跑去。对面是一排看上去很坚固的五层楼房,最近的两楼中间有一条过道,通往后面的楼群。过道中紧挨墙跟砌有囗形暖气道口,警员们围住道口,一个人跳下去,用钎子起砖,摸索了一阵,扒出十分沉重的用塑料布包裹的一大包东西,又有人跳下去,帮他把东西抬上道口。在地上把塑料包一层层打开,里面的物件也都用油纸包着。
亮出的第一件是一支闪着蓝光的“五四”式手枪,枪号处已凿子凿出一个个小洞。清点一下,计有:双筒立管截短猎枪一支;五连发猎枪两支;连发小口径半自动步枪一支;钢珠手枪一支,内有子弹,外有快套,配子弹三发;双管小口径发令枪一支,枪内有子弹两发,外有快套;“五四”式手枪三支,弹夹内子弹十八发;十二号加陵弹四十枚;瞄准镜一具;日本“三八”式刺刀一把;警徽一枚;枪簧六根;击针两个;枪零件六件;枪油三瓶;“五六”式弹连两个,上有子弹二十三发;枪背革一条;猎枪探条一套;大象牌猎枪底头一盒;“五四”式手枪弹十七发;无烟猎枪药一筒;以及其它上百枚子弹和弹壳。
这是一个比较齐备的小军火库,用这些武器弹药还足够抢十家银行,或者和一个排的士兵对抗一小时以上。当这些武器弹药甩在孙海波面前时,孙海波先是一愣,然后不由自主地跪下了。曾经支撑他抗拒到底的所有的精神力量都离开了他,使他变得虚弱不堪,而且绝望。那种感觉并不亚于司机房义贵突然被右耳处打进一枪。又被人拖到马葫芦前的无以名状的心情,尽管他无数次地想象过这个时刻的来到,他还是被彻底击溃了,脸如死灰。在交待作案经过时,他表示了对闫文宇的失望,说没想到他这么软,莫不如早点让他走了。审讯者没有追问“早点让他走的了”是什么意思,是让闫文宇像田雨一样外逃,还是让他像田原一样永远沉默。关于他们为什么没有考虑离开鹤岗,孙海波解释道,一来是因为他们了解到田原的尸体已完全毁坏,辩不清身份;二来也是因为他们经济上困难,没有钱跑到外地去流亡。张副厅长命令以最快的速度把田雨缉拿归案。
张惠如收到的两封外地的电报,都是田雨打来探听消息的。孙、闫两人供述,田雨不是初二,而是初七离开鹤岗。他说他二哥死了,心里难受,要出去散散心,孙海波给了他850元钱。电报是从北京、哈尔滨两处打来的,他现在在哪里,孙、闫二人也不清楚。经过20天的曲折过程,震惊全国的“1.28”特大暴力持枪杀抢劫案件终于破获。由于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指挥部要求暂时保密,但消息是难以封锁住的,仅仅一个小时,喜讯便传遍了全城。南山矿党委书记高峰奇、党委副书记李明浩赶到指挥部,都哭了起来,高峰擦着泪水感谢公安民警做出的一切,说:“南山矿今天才算是真正过年!”不少参战的指战员也落了泪,只有亲身经历了这一场殊死较量的人们,经历了巨大责任的压力的人们,才能体会到做成这件事是何等的艰辛。南山矿迅速派人通知到“1.28”大案中所有罹难者,包括宋师平、张志国、张雷、杜文军、毛成才、赵成远、田文华、张永华、于占立、于晓光的家属,家属们老老少少莫不泣不成声。人间终有正义。
本来准备在8点钟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这一消息,但这个会没有办法开了。南山矿案发现场--保卫科大楼门前首先燃起了震天的鞭炮,接着市内人开始奔走相告,全城各处都响起鞭炮相互呼应,群众队伍自发地组织起来,敲锣打鼓到公安局门前庆祝。被四个人推迟的春节,又回到鹤岗。如期召开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进入第三天会议议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殊钰宣布了破案的消息,全体代表一齐起立,长时间地热烈鼓掌,中断了会议。这个会议曾因大案未破蒙上阴云。
市委、市府的领导仲永祥、冯悦华、赵维中、安其范、郭鸿翔、王先林、刘中、矿务局领导王纯禄、金可宁等也到指挥部慰问祝贺。这是1995年2月17日。一直在省厅督战的徐岩东厅长立刻打来贺电。公安部五局打来贺电。省厅用特急明传电报通令嘉奖鹤岗市公安局。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也在当天特地打来电话表示祝贺。公安部以最快的速度、于当天下午16时打来公明发《1995》344号特急明传电报:贺电公刑《1995》0250号黑龙江省公安厅并鹤岗市公安局:欣悉你省公安机关迅速破获鹤岗市“1.28”特大持枪爆炸杀人抢劫案,特致电表示热烈祝贺,并通过你们向全体参战公安干警表示亲切慰问。“1.28”特大持枪爆炸杀人抢劫案发生在年关之际,犯罪分子手段残忍,气焰嚣张,严重危害当地的社会治安。案发后,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组织了强有力的破案队伍,全力开展破案工作。新春佳节期间,参加破案的干警夜以继日地战斗在侦破第一线。
由领导重视,分析准确,措施得力,在较短时间内将这起影响恶劣的特大案件成功破获,挖出一个为患当地多年的犯罪团伙,同时破获多起严重暴力案件,取得了辉煌战绩。希望你们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卫经济建设再立新功。1995年2月17日2月17日晨,孙海波的弟弟孙海滔被解除收容审查,释放回家。他对他哥哥的活动竟一无所知,在这一点上,他不能不感谢孙海波的深谋远虑。同一天,市局派人到四名案犯居住地派出所和居民委员会提取了身份证明和街道表现情况。事先并未介绍被调查者现状。同一天,市局派人到四名案犯居住地派出所和居民委员会提取了身份证明和街道表现情况。事先并未介绍被调查者现状。
工农区56委证明:“鹤岗市工农区56委11组孙海波同志从迁到这里,对他一概不了解。”工农区57委证明道“闫文宇系我工农区五十七委居民,平时街道表现一般,无违法劣迹行为。”南山区28委证明道:“田原系南山区28委5组居民,该人长期在外,未发现有犯罪行为。”“田雨系南山区28委5组居民,该人长期不在市里,未发现有犯罪行为。”通过审讯,得知这个犯罪团伙在市内确有另一处窝点,就在“1.17”出租车司机张广林被抢劫案并案之后闫自忠等人去过的那片楼群里。抢劫南山矿工资款的计划早在1994年9月就开始拟定,那时离“1.17”和“1.28”还有四个月,头脑精密的孙海波认为,一旦案发,住在南山矿附近的田原,工作在南山水电科的闫文宇可能躲不过公安机关传统的大规模的排查,必须设法说明没有作案时间。
于是,他便在工农群楼6号楼租住了一套房间,先让田原假称去韩国打工于10月住进去,又让闫文宇以停薪留职外出做买卖为名于12月住进去,长期隐蔽,足足在房子里闷了几个月。孙海波、田雨二人也经常来这里聚会,等待时机成熟,突然出动。这一手果然在案发后的时间里成功地掩护了他们自己。17日下午3时,南山分局刑警队光顾了工农区61委6号楼1单元403室。这是一套独居室,房门上贴有剪花图案。起居室约15平方米大,布置得正如中等人家那样舒适合理。进门右首是一张双人沙发床,上铺华丽线毯;对面是九格玻璃窗,配以金丝绒落地窗帘;西侧一排软皮沙发,东侧一组大型流行格局组合柜,中央垂下缀有小花的塑质长青藤。厨房、卫生间里干干净净,设施一应俱全。
罪犯们2月14日才从这里撤走,走前整理和打扫了各个房间,将住宅完好无损地退还原主。房主姓李,27岁,某厂司机;女主人姓于,28岁,化工局某所工作。两人惶惶不安地接受了对房间的搜查。1994年9月起,他们从事养猪,就有了把房子租出去的念头,此事经过于XX的同事张XX牵线,与孙海波达成协议。张XX立刻被传到这间房间接受询问。她说,当初她把于XX家房子想出租的事和邻居张惠如唠过,过了几天,张的丈夫海波就来找他,要她很快联系成了,从1994年9月13日租起,预付6个月租金。于XX说,他们预收了600元钱,每月租金100元,但孙海波只住了5个月,余款没有退出。这期间她回家取过两次衣服,是白天来的,每次都是孙海波开门,没见过别的人。搜查的结果,未发现孙海波等人留下的物品或有关物证。
公安人员开出了“收缴笔录”:被收缴人:李XX时间:1995年2月17日地点:李XX理由:1994年9月13月至1995年2月14日,该人将此房出租给“1.28”特大杀人抢劫案等案首犯孙海波长达5个月,该犯在租房期间所付的租金是抢劫的赃款,因此依法缴回。缴获现金:人民币600元整不仅如此,房主后来还收到了市房管局《关于红旗小区六号楼403房间的处理决定》李XX:你承租我们鹤岗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红旗路小区六号楼408房间,一九九四年九月十三月以每月租金一百元转租给孙海波等人使用。孙海波等人在此隐藏枪支弹药,策划并实施了震惊全国的“1.28”大案。
根据《黑龙江省城公有房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承租人租用的公有住宅用房,不准转租,转租的应限期收回,并没收非法所得”之规定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决定将你承租的红旗路六路楼403房间收回,即你在三日内将此房倒出,并处以伍佰元的罚款。否则,我公司将会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鹤岗市房地产管理局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李XX一家去农村养猪,舍不得空着房子,贪图小利违反规定把房子租出去,还以为房客老实可靠。没想到鸡飞蛋打,租金被收回,另缴罚款,连房子都弄丢了,不禁叫苦不迭,却后悔已晚。外人租房5个月,当地派出所毫不知情,也受到严厉批评。公安机关一再强调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是有道理的。许多作案分子都是在迁居情况下作案,造成公安部门的失控漏管和犯罪的恶性循环。如哈尔滨动力区韩利杀人碎尸抢劫系列案件中,;罪犯韩利1987年假释后,将户口落在南岗区清滨所管片内,被列为监改对象,当地建立有监改组织对其进行监督改造。最初韩利还能每周定期到派出所汇报一次情况,后来,他设法移居到王兆新村和体育街14号流离居住地,便逃离了公安机关的视线。户口所在地清滨派出所不知他的去向,现居地的五兆、哈平派出所不了解他的情况,使这个特级危险人物顺利地连续作案多次未受怀疑。
孙海波等人同样没有受到群众的监督,即使在摸排中,也没有附近住户向上反映租借者的情况。实际上现在依靠住户举报线索是不大容易的。在上述韩利案件中,韩利曾领被害人陈丽到他居住的体育街14号,陈骑一辆红色26型自行车,放在楼门口,这些都被邻居看到,并发现当夜自行车还在原处。其他不少邻居都知道韩利经常往家领女人,有的还发现他冲刷地毯。但在调查系列残害妇女的案件时,没有人反映这些情况。在哈尔滨发生的另一起侯凯系列杀人碎尸碎尸案件中,侯凯在住所杀害无辜焚烧尸块,发出的异味多次波及四邻,在周围群众中引起反响,侯在倾倒血水时,也曾被邻居发现,侯只以洗衣服掉色为由遮掩,这些线索在侦查和发动群众中没有反馈上来。因此,像孙海波等人这样设立的窝点在一般情况下是不易暴露的。鹤岗市春节前积压的鞭炮、焰火被抢购一空。2月17日、18日,全国只有鹤岗一市还在过节。人们重新感到回到了有秩序、有起码的安全感的社会生活中,那些可能引起一场激战的武器弹药已与它们的主人隔绝开来。
张副厅长等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市领导的陪同下,下井看望了正在工作中的南山矿职工们,他们受到的欢迎的热烈程度不亚于一级贵宾--如果贵宾在矿工心目中确有份量的话。头戴安全帽,身着工作服的张副厅长心里很清楚,他有资格以这身装束下到矿井的底层来与人们分享喜悦,是因为在这件案子上公安机关确实完成了自己的职责。鹤岗市收审所也沉浸在激动与欢乐的气氛之中,看押人员与收审人员相互祝贺,是个很难见到的场面。所有的民警都哭了,用张良春的话说,都没白干。
在侦查期间全体民警用了最大的努力反复发动学员,坚持不懈地抱着线索可能从看押人员中找到的信念,百折不挠地进行调查终于取得成效,为破案立了重要一功。能够做到这一步是平时大量的、日积月累的教育工作显示了作用。只要种树就不白种,只要干就有成果,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能慰藉这十几年坚守一方的普通警察了。被关在樊门之内的收押人员们也很激动,二十天来,他们与端枪的警员成了同一条战壕的战友,并且比后者怀有更沉重的心理负担,许多人都真认为案子未破与自己提供情况不充分有关。
现在,他们都获得了解脱,而且,从管理人员对他们愈发愈温和的眼光里,感受到共同的荣幸。政策被当场兑现,李宝励收拾好行李,走出监号。他获得释放,即将接受五万元的奖金。他站在院子里,周围各监号的学员涌在铁栅门前向他鼓掌,呼喊、唿哨、致意、他俨然成了英雄人物。他身旁的所长张良春和副所长刘政克面带微笑,他们感到今后的工作更好做了。自2月15日起,一切都如破竹之势迅速推进,人们还没有来得及细想,全案已经基本破获,像经过一场暴风骤雨,大地上变得干干净净。报社、杂志社、电视台、电台的记者纷纷通向指挥部,前来采访破案经过和案情始未。几名记者要求采访在押的罪犯,尤其是孙海波本人,都婉言谢绝。审讯还在进行中,许多细节还没有搞清,甚至还有一名罪犯在逃。有一点可以确认,全部枪支已经收缴,在逃的田雨手中没有武器。
对于一些罪犯的亲属来讲,也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发生的一切。尤其是孙海波和闫文宇的父母兄妹,万万想不到平时一向循规蹈矩的家里人竟成为十恶不郝的罪人。鹤岗市一些重要的“刀枪炮”团伙头目闻讯后纷纷表示诧异,他们想不到在市内还有一伙干得比他们更黑、更干得比老练、更专业的同行。而他们的名字几乎都是过去从未听说过的。当然,他们与常人的感受不同,他们感受的是一种山外有山,自渐不知的心情。这种心理上的影响实际上是深远的,直到一年以后,一个即将被枪毙的犯罪团伙成员还叹息说,自己死得太不值了,比起“1.28”大案的作案者,他们干得远不够轰轰烈烈。张副厅长则发出动员令,要求继续把孙海波团伙的犯罪活动查清审透。他相信,“1.28”大案仅仅是他们系列杀人抢劫案件中的最后一起。第二十一章审讯中又供出大案,“2.1”案件中杨坤父子被杀。
孙、田曾被拘留,办案人当年轻率放虎归山。孙海波拉闫文宇入伙断其后路。令警方感到愕然的是,1992年2月1日矿务局运输处派出所民警杨坤及其子杨晓磊被害案也是孙海波一伙人干的。此案在当年亦家喻户晓。杨坤,40岁,身高1.64米,长脸,隆鼻,被害时上身穿深烟色套头毛衣,里面是白格衬衫,下身穿新式警裤,套警式腈纶棉裤,红色线裤,腰系褐色铁环皮带,脚穿半高跟皮鞋,浅褐色尼龙袜。被害地点在他家厨房里。这位民警住工农区3委11组,一幢座北朝南的瓦房,外面用长短不一的木板围出宅院。据杨坤的妻子陈新敏口述,2月1日那天,早上5点30分左右杨树坤就起床了,他点着炉子给她做了木须米饭。她吃完时,躺在床上的孩子醒来说要吃鸡,杨坤就把现在的鸡肉切洗了。陈新敏出门上班,他正把马勺坐到炉子上。当时院门在里面锁着,是杨坤拿钥匙给她开的门。
出了院门,她看见一个30岁左右,较瘦、尖下巴,穿深蓝色中山服的男人,脸对着她家,手里拿着挺厚的一叠纸,用笔在上面写。她走到他跟前,他把身子转开了。这时她就对那人有点怀疑。她在矿务局供销公司上班,9点钟左右,她四舅的小姨子管玉洁来找她,见面问:“杨坤干啥去了?”她说:“上班了。”管玉洁说:“没有上班,我问了。”她说:“不能。杨坤说上班以后给你办事去。”管玉洁说:“我到你家也去了,家里没人才来班上找你。”管玉洁的前夫吴亮因偷自行车被矿区派出所收审了,吴亮的妻子知道管认识派出所的人,求管帮忙把吴放出来。管想通过这事把与前夫生的孩子要回来,就答应了。
来找陈新敏和杨坤,送了6斤苹果,5斤梨,4条鲤鱼,10斤鸡蛋,2只鸡,1条烟,还给了杨家孩子50元钱。另备一份送派出所所长,这是前一天的事,当时杨坤就带了管上出租车去所里了。这天上午,杨坤答应好继续去给管办事,但管却找不到他了。陈新敏听了情况,觉得不对,就请了假坐管打的出租车一同回家。院门果然又锁上了,铁锁挂在栅门里面,从缝隙可以用钥匙打开。她们进院又进屋,进了屋门看见杨坤脚冲外头冲里躺在厨房里,脸部有创伤、身上、墙上、地上到处是血,人已经咽气。陈新敏就抱住杨坤哭喊,管玉洁连忙跑去货场派出所报案。过了一会派出所来了人,陈新敏又进里屋找孩子,没看见人,只看见床上被子上有血,被子鼓鼓的。奔过去揭开被子,见12岁的儿子杨晓磊躺在里面,头上又是血又是脑汁,她吓木了,赶快抱着孩子上了货场派出所的车,往医院送,还要把杨坤也送去。派出所的人没让拉杨坤,说他已经死了。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后,证明杨晓磊死去已久。
陈新敏没有被送回家,被送去了娘家。经过核对,屋里丢失的物品包括4张债券计140元,奖券8张计210元,双马登金戒指一枚,金耳环一付,梅花图案的金戒指一枚,人民币49元4角。金戒指和金耳环用纸包着原本放在一只纸壳箱子里,债券和奖券原本放在一只皮箱里,都被翻走了。另一只皮箱里还放有些好东西,却不没被翻动。房间里到处一片狼藉。法医检验,见杨坤左颞部大面积粉碎性骨折,左蛛网膜下腔出血,左脑组织凹陷,左小脑扁桃体凸出,左颅中凹粉碎性骨折,故认定杨坤系颅脑损伤,左小脑扁桃体疝死亡。根据各创口共同特点为创缘不整,创腔有组织间桥等,凶器可推断为金属类易挥动钝器,根据骨折凹陷处为类同心圆及头皮皮下出血轮廓,凶器可推断为略圆形斧锤类器物。杨晓磊的死亡原因论证为重症颅脑损伤,颅部有大面积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挫碎。根据伤口创缘不整,创壁不光,创缘有表皮剥落等特点,可判定凶器为钝器;从后顶枕部头皮下出血及表皮剥落为条状印痕,可认为凶器是棱缘条状面器物。儿子身上有创伤11处,父亲身上有创伤26处。
由于杨坤是警察,调查中注意了因果关系方面的线索。其一,90年4月份左右,国铁职工李长山偷汽油被杨坤抓获,后被收审。某派出所的于XX和一个姓王的人曾到杨家去,替李说情,把两条“红塔山”放在桌上就走了。杨坤没同意,将烟送了回去。李长山以后被罚款800元放出来,对杨坤非常不满,扬言要报复。其二,90年夏天,杨坤在工作中因事和姓刘的一个人打了起来,被姓刘的打得挺厉害,当时没抓着。后来查访到姓刘的家里。刘家生活困难,父母都有病。经过交涉,由姓刘的姐姐出面调停,在她姐姐家请杨坤吃了饭,赔了杨300元医药费。但姓刘的始终不服气。这两件事的当事人经过调查,都排除了作案的可能。在现场留下一枚犯罪分子的残缺足迹,未查到原主。此案的侦查工作持续了两个多月,因无进展告终。当时很少有人想到作案者的目的是抢枪,杨坤的枪那天没有带回家去。
杨家突然横遭不幸,陈新敏一天之内丧夫丧子,受刺激过深,一度精神失常。据闫文宇交代,这起案子是孙海波、田原和他三人所为。自从参加了这次作案,他就正式参加了孙海波犯罪团伙。在他加入之前,孙海波和田原已作过两起大案,即高连国案和小金鹤储蓄所案。张昕枫要求中,一定要把孙海波犯罪团伙由形成到发展的全部经过理清,从中看到社会犯罪发展的某种规律。故此,警方的审讯和调查工作进行得十分细致。闫自忠亲自作了大量的审讯笔录,后来连同大量其它复印材料带回了省城,以供日后慢慢研究。孙海波等人很快将在人世上消失,在这之前把他们的思想和经历用文字保留下来,无疑是重要的。
闫自忠的笔记中,有一段记录了孙海波和田原最初议及作案的情况,可以看作是这个犯罪团伙最早形成的标界。孙海波供述说:“1990年夏秋季节,我常和南山六号的田原接触,我们原来在南山矿三采区一起工作过。我常去他家,他也常到我家。”“我们常在一起唠,现在社会,‘大富靠命,小富靠勤’,咱们家里老人没什么能力,工作上挣不着多少钱,买卖也不好做,靠谁呢?靠谁也靠不住,靠啥也靠啥不上,就得靠自己,靠自己还没别的能力,没办法,只有采取抢的办法,抢来大钱后做买卖。我们双方就一致同意了。”“要干必须把退路斩断,‘开弓没有回头箭’,小打小闹谁也别干,常在河边转没有不湿鞋的。干就干大的。“这样,我们就开始研究怎么干的事儿。”孙能看中田,是因为田原有一股闯劲,天不怕地不怕,从事抢劫自然用得着这种先锋。但田原和“刀枪炮”有来往,被拘起来过,即所谓有“腥”味儿,这是孙海波最不放心的,他告诫田原务必与一切明面上的流氓团伙断绝来往,做到“小打小闹谁也别干”,田原同意了。他佩服孙海波有城府,是个“干大事的人”。
其实孙盘算走这条路也不是一两天了,他原来有过做买卖发大财的梦想,后来认为没有大本钱或没有权力买卖是做不大的,孙海波1989年结婚,结婚时没有房,傢俱很简单,家庭负担又压了上来,他从1990年起策划抢劫,说明他急于弄大钱的心情开始迫切了。实际上两人都缺吃喝,生活上过得去,但虚荣心往往趋使他们去追求自认为“命”里没有的东西。有时,某些细节也成为他们犯罪心理上重要的催化剂。如两人穿得都不算好,比起社会上的大款略显寒酸,互相一看,也觉得“活得不如一只狗”,燃烧起大干一场的欲望。他们很重视为作案进行身体素质方面的准备。田原曾获得过全市霹雳舞比赛第三名,又练过武功,孙海波很满意。自从有了作案计划,田原更加紧锻炼,每日玩杠铃、击沙袋;孙海波也坚持跑步,这些训练在以后的作案中果然显示了作用。
他们决定,“先杀个警察抢个枪,然后再抢储蓄所,抢到钱以后再买枪不断武装。”孙海波回忆那段时间时说:“我们两个都准备了个铁管,外面用报纸包上,就拿上一起上街盲目地跟踪警察。那都是在白天,因为晚上有查夜的或巡逻的,万一被抓到划不着。”“跟了近两个多月,一直没得手。原因是:一是街上人太多没法下手:二是跟上一段路,警察上车就走了,失去了目标;三是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这样,我们又进行重新研究,改变了方法。我们商定要选择一个身体不那么强壮,能够对付的警察,采取先跟踪摸清对方生活规律,后下手的方式,跟踪时不带工具。”“到9月份左右,我们搞清了几个对象。
一个是林业派出所的民警,家住水泥厂附近;一个是矿务局林业处保卫科的人,50多岁的老头,住市外贸局后院;第三个是住矿务局装璜公司后院的一个警察,后来找不着他了。”“再就是工商市场派出所姓高的警察,我是在市场发现他的。他个子不高,不太壮,我认为这个对象挺好,所以跟他到大棚。那是下班的时候,他骑自行车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跑着跟,到选煤厂就不见了。下一次,我就在选煤厂那儿等他,以后他又不走那个道了。没办法,又到工商派出所门口等他,待他下班时就跟住他,有时候一个人跟,有时候和田原两个人跟,跟了两个月,一直到把他的规律摸清。一是住的地点;二是按时上下班;三是路线,骑自行车走选煤厂院外,步行走选煤厂院内,坐三轮就走胜利街那条道。我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就想动手。
但这时候田遇上劫道的,被捅了一刀,住院了。我只好照顾田原直到他出院。”“大约是同年12月份的一天,我拿铁管,田原拿刀,4点多钟来到工商派出所门口,等高出来,就在后面跟着。那天他步行,他在进选煤厂院之前,我们已经从别的胡同先绕到院里。事先我们选定在地沟里把他干掉,因为那里比较黑,去的人少。”“我们先下到地沟里准备好,待他走进来,我们就迎面走过去,一左一右。他手里提着一件什么东西,从我们中间穿行。这时候田原先把他脖子搂住,我就用铁管打击他的头部。打了数下,他倒下了。
田原弯腰把他的枪拿下来,我用刀把他的皮带割断,把枪套取下来。接着,田原又用我的铁管打了他几下。看死了,我们俩就走。”“当时没人看到,我们俩出地沟顺铁路往南跑,跑回我家。我家没人,我把枪放在我的皮箱里,田原就回家了。”“就这么个过程。案后,我看到枪里有六七发子弹,外面有五发装饰弹。”记到这里,闫自忠不禁停笔抬头看了看面前的罪犯。自从开始招供后,孙海波无意再和警察绕圈子,基本上采取配合态度,有问必答,神情上也显得较为平静。看得出来,他对于数罪并罚不抱顾虑,反正也是死定的人了。令闫自忠感到纳罕的是此人如此有耐心,可以花几个月的时间寻找、跟踪一名民警,直到确定下谋杀他的准确地点,可以说,当高连国被孙海波第一眼看中时,他就已经必死无疑了。从起步起孙海波就成了职业犯罪分子,他放弃了自己的营生,长时间一心一意地准备干掉一个人,不受情绪影响,一切按计划行事,目的的只是先取得一支枪。这样的人不除掉,实乃社会的大患。“高连国与你无冤无仇,他有家有小,你就这么残忍地谋害他,没问过良心吗?”闫自忠问。孙海波脸上肌肉抽动了一下,仍然是刚才的语调:“我也没办法,社会就是这样,有我没他。”拿到了第一支枪,孙、田两人就马上开始研究抢储蓄所的事。
这时外面捕捉“12.19”凶手的风声正紧。田原也是职业犯罪分子,两人经常一起上街观察,把五六个储蓄所看在眼里。最后,他们选定了小金鹤储蓄所作为袭击目标。理由很简单,这个地点离街道斜对过的向阳区公安局不足200米,营业员思想容易麻痹,防范不会严。当然,这个估计是孙海波得出的。他们对小金鹤储蓄所观察了20多天,始终在附近街面上转,偶尔走进储蓄所看看。两人发现这里每天都是下午3点多钟就不营业了,把钱用布包好,4点以前就会有专车来把钱运走。这段时间里基本上没有什么顾客,又开着门。于是,他们选定一天(1月25日),于下午3点多钟来到储蓄所。当时孙海波藏着一根铁管,田原带着手枪。孙事先交代田,储蓄所里通过营业室的二道门是拉门,不是推门,事完之后要跟着孙按已经勘查好的路线跑。两人在窗外扫了一眼,就知道此时里面没有客户,遂一同走进去。按照分工,孙海波停在窗子前、监视外面是否有人往里走,如果来人就通知田原。
田原在柜台处站了一下就直接奔二道门。二道门有两道,外面一道是铁门,挂着锁,里面一道是滑粒板门。田原径自把铁门上的锁从缝里摘下来,把铁门拽开,又去推滑粒板板门,这次他弄错了,应该是拽不是摧。结果没有弄开。田原喊:“把门打开!我喊一、二、三、不开门我就打死你们!”这边的孙海波一听就知道同伙打不开门了,赶快跟过去,伸手一拽把手,把门拽开了,等着同伙进去,自己又转脸看窗外。这时,枪就响了,警报也响了。后来据田原说,里面的男营业员扬起一把椅子来挡他,所以他开了枪。田原第一次开枪打人毫不犹豫。枪声和警报声都是孙海波不想听到的,那里离公安局毕竟近,他就过去拽了田原走,两人跑出来,从向阳区政府后院奔二马路,穿胡同奔逃。
路上,田原又一次忘记了孙海波的嘱咐,跑到了前面,跑进了死胡同,才有了遇到几个孩子后问路的情节。孙估计多跑了80多米,跑回孙家后,他立即“批评”了田原。说他不听话。事实上孙海波选择的这位“鲁将”的确容易临时打乱孙的部署,在后来的“1.17”案件中,也是田原操之过急致使计划败裂。在小金鹤储蓄所抢劫案中,假若按照细心的孙海波的安排,田原记住了门要去拉这件事,后来的情况又会是怎样发展呢?就很难想象了。当天晚上,孙海波和他的弟弟孙海滔到田原家去了,这种聚会在他们讲很平常。但是,9点左右,公安局来人到了田家。这里面又涉及到六号民警段崇先。那天晚上,正逢段在六号所值班,不久接到市局打来的电话,紧急通知了下午小金鹤储蓄所发生的劫案,并且具体说明了一名罪犯的特征:男性,23岁左右,身高1.75米左右,上身穿一件黑色带灰白的半截呢子大衣,左眼有毛病,似“格棱眼”。命令各派出所立即摸查。
所长郝亦堂马上安排段崇先与另一民警许先明下街工作。在段崇先印象中,28委5组的青年田原左眼是有毛病的,年龄、身高也相仿,于是他与许先明径直来到田家。敲门进屋,他发现田原正与人聚会,晚上9点多钟开肉罐头吃,除田原的弟弟田雨,还有两个外人在场(后来得知是孙海波、孙海滔兄弟)。更惹眼的是,是在大屋门前挂衣架上挂着一件黑色带白半截呢子大衣。那时段崇先刚当民警不久,没有佩枪资格。不便于采取太强硬的措施。内心虽紧张,外表上作出放松的样子,随便问了田原一些情况。出了门,段崇先又留下监视,后遇见分局巡警队的几个人,把情况告诉他们,请他们配合将屋里的三个可疑分子带走。巡警们将枪上膛,随段崇先再次敲门,进去后,见里面的一个已经躲进煤棚(孙海波)。最后终将三人一起带往分局。在向阳分局的一间有玻璃隔断的房间里,民警命令田原、孙海波、孙海滔、田雨四人朝隔断处看,之后外间进来几个女的,朝里看。
都知道这是辨认,进来的人中就有储蓄所的女营业员。孙海波回忆说,当时他和田原都非常害怕,认为一定会被认出来,并且感到再坚持不了半小时就会在讯问中承认犯罪事实。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女营业员没有认出他们,跟着他们被当场释放。张昕枫要求查明当年轻易放走犯罪分子的情况。在“1.28”案侦查过程中对漏查田原负有责任的段崇先在一份“工作简记”中诉说:“回忆小金鹤(储蓄所)被抢案件,(当时)根据市局要求,(我们)将特征明显的田原、孙海波抓获,经工作被否掉。如(当时)查实就不会出现18万现金被抢及‘1.28’案件。”当时在分局负责辨认工作的同志解释,问题在于储蓄所的营业员对自己的眼睛太相信了,她们认为不会放过作案者,警方也就完全依靠了她们的目击印象。
当事人孙海波则评论说:“另外,我们作案时穿着大衣、戴帽子、辨认时却没让我们穿大衣戴帽子,这样能破案吗?”以后,在鹤岗市公安局总结“1.28”大案侦破工作的一份正式文件明确表述过:干警素质和业务水平亟待提高。对:“1.28”案件侦破的过程,反映出我们部分民警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不能适应对敌斗争的需要。一是一些民警侦察水平不高,对新形势下刑事犯罪的认识不足,在分析判断案情上有些问题没有认识到;现场勘察还不够全面细致;对重点对象的审查不够深入等问题。……特别是1991年1月25日,小金鹤储蓄所抢劫案发生后,当晚田原、孙海波就作为嫌疑人被抓到公安分局,但是分局民警只是简单地组织了一下辨认,辨认人说不像,就将田、孙放回去,没有进行审查。
……孙海波的这段话(指孙的评论),对我们个别民警的智力水平和业务能力是一个极大的嘲讽。……上述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上反映的问题,在我们队伍中绝非个别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充分重视。面对日趋严重化、智能化、暴力化的犯罪活动、民警的素质必须尽快提高。教训是双方的。在孙海波一方,1991年1月25日的险遇也使他们惊愕不已,足有一年时间再没敢动,孙海波索性在家给姝姝看了好一阵孩子。孙海波总结了3条经验:“第一,田原被轻易怀疑,是因为他的“格棱眼”特征明显。以后作案,要尽量避免他公开抛头露面。
必须露面,也要有伪装保护;第二,高连国的松不能再响。外面人传,抢储蓄所的人和杀高连国的人是一伙的,证明警察可以通过子弹查到枪的来源,今后只能用枪不放枪。第三,要作大案,人手和枪支都还要增添。”也许还有一条是他当时没有明确意识到的,即通过这次经历,他初次领略了受审的场面,增加了心理上的抗御能力。“1.28”案后他被抓进来,表现得镇静自如,险些蒙混过去,不能说不是过去经验起了作用。
孙海波认为,看来一支枪不行,还要搞一支枪;两个人也不够,应该再找一个人。“经过认真的考虑”,他想到了邻居闫文宇。据他来看,闫文宇虽然表面上安分守已,收收水电费,内心里想发财的愿望并不比谁差,只是苦于没门路而已。这个人有头脑,工于心计,而且没有任何“前科”,把他发展进来,遇事有个商量,可增强不少实力。征得田原的同意后,他就开始试探。关于孙海波试探闫文宇一节,闫文宇的口供中有所涉及:我和孙海波是从小的邻居,1991年在水电科工作,是学徒工,每月工资46.00元穿的也不好。
那年秋天的一天,我到孙家玩,互相一看,穿的都挺差,就唠起了挣钱的事。当时孙海波做卖布的生意,挣不了多少钱,我们就谈到,做买卖不好做,原因是:一,本钱太小;二,做的人太多;三,门路不行,干啥都不好干。……就说到了铁路上拎包的事儿,也感到没什么意思。一是很辛苦;二是铁路上要有人;三是被抓住要出得来,为这事关几年不划算。……又想到去偷一些有势力有钱的,但现在谁家有钱都不放在家里,一旦抓住判几年还不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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